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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房“矮”半米市民很闹心 业主讨说法无果

2010年11月04日 16:24 来源:城市快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2007年买的房子至今已经升值不少,本市西南角金盛国际楼盘的业主,今年搬进新房时大都是开心的。市民杨女士却是个特例,因为她意外发现新房卧室里有一道横梁正好压在床的上方,新房成了“堵心房”,杨女士交涉无果后,把开发商告上了法庭。

  事件回放

  站在新房里都得猫着腰

  “2007年12月15日,金盛国际项目开盘销售期房,我和家人凭宣传材料、样板间和沙盘选了套错跃层的精装房。”杨女士首付20多万元,又贷了50多万元款。杨女士称,当时,这个楼盘有三种房型:平层、直跃和错跃,价位依次递升。房型图显示,错跃的房子分三层,一层是厨房和餐厅,二层是客厅,三层是卧室。“建筑面积55平方米,却能带来70多平方米的居住面积。”

  今年2月5日,杨女士去验房时,却意外看到一个高半米,宽0.4米,长度贯穿整个卧室的横梁。“我只有1米55,站在梁下还撞脑袋,如果在这个卧室里睡觉,起床走动必须随时低头弯腰。”杨女士想过把房子卖掉,可房屋中介看到这根横梁都认为房子卖不上价,杨女士只能找开发商讨说法。

  “2007年12月至2009年12月,我多次去办理手续,有时也去看看房屋建造的进度。这中间,如果能告诉我有这么高的横梁,我都可以再选择其他房间。”现在房价涨上去了,想花当初的钱买同地段的房子“比登天还难”。

  几次交涉无果后,杨女士一纸诉状告上法庭,讨要房屋贬值的损失15万元。这个数额是这么算来的:“因为有横梁,我的卧室经实测净高只剩1.45米,如果想住得舒服就只能拆除这一层,那么,我的房子就只能按平层价格计算,当初平层房的单价比错跃每平方米便宜3000多元,我这50多平方米的房子总体算下来就差了15万元。”

  律师说法

  损失可向专业机构询价

  天津明扬长缨律师事务所孙志伟律师认为,房屋楼层高度的降低,必然对该房屋的使用功能造成一定的影响,会给购房者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孙志伟律师建议,如果双方在合同中对层高不符合标准的违约责任未作约定,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赔偿房屋贬值损失,并就房屋贬值损失申请司法鉴定。另外,如果该房屋高度已经严重影响购房者的居住使用,业主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

  如果因开发商的过错致使房屋买卖合同解除,而房价上涨导致购房者无法以原价购买同样的房屋,这就产生了差价损失。理论上,购房者可以要求开发商赔偿。至于房屋差价损失的确定,原则上可比照最相类似房屋的市场成交价与买卖合同成交价的差额予以确定,也可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评估或向专业机构进行询价。

  开发商回应

  卧室属附赠不应担责任

  天津金盛置业发展有限公司不同意杨女士的诉讼请求。金盛置业称,诉争房屋中的横梁是承重梁,是保证建筑物安全的必要结构。这一设计规划从提交到验收合格没有任何变更,且已验收合格。而开发商与杨女士约定的交房标准中,开发商仅承担向杨女士交付毛坯房的责任,额外通过赠送精装修方式附赠的隔层房并未计入产权面积,开发商也没有义务为此承担责任。开发商还称,诉争房的高度符合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且面积、质量符合规定和合同要求。因此,此方认为,杨女士“所谓房屋贬值损失是没有依据的”。

  为此,杨女士向法院递交了司法鉴定申请,请求对诉争房屋贬值损失进行鉴定。目前,此申请尚待法院核准。 (记者 高立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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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林伟】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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