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石家庄市建设局获悉,日前,省会下发《关于规范拆迁行为坚持依法拆迁的紧急通知》,对没有拆迁计划、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以及拆迁补偿资金、拆迁安置方案不落实的项目,不得实施拆迁。严禁野蛮拆迁、违规拆迁,严禁采取停水、停电、阻断交通等手段强迫被拆迁居民搬迁。
据悉,随着省会城镇面貌“三年大变样”的深入开展,拆迁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纠纷不断增多,被拆迁群众反应强烈。为切实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市建设局下发紧急通知,要求所有拆迁项目必须坚持依法拆迁,严格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实施拆迁。所有拆迁项目都必须做到政务公开,要向社会公开拆迁政策法规、拆迁补偿安置标准、拆迁工作程序、安置楼楼号以及举报投诉电话等。
通知要求,凡在省会国有土地上拆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必须依法办理拆迁行政许可,对没有取得拆迁许可证擅自拆迁的,将按相关规定给予处罚。对没有拆迁计划、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以及拆迁补偿资金、拆迁安置方案不落实的项目,不得实施拆迁。按照规定需要进行二轮征询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要广泛征询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记者李春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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