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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了10万元买购房意向卡 不料选房权限竟"缩水"

2010年11月08日 16:12 来源:新民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2月27日,奉贤区上海弘晔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业务员向我推荐10万元的“二期房产意向开发卡”,并称开盘后,持意向卡者有优先选房权。我看中了一套靠湖边的房子,便花10万元买了意向卡。9月份,业务员通知可以选房,但凭意向卡只能购买二期房中第一批开盘的房子。而第一批开盘房中没有我中意的湖边房,我想等湖边房开盘了再买。可业务员说,现在不买,以后意向卡就失效作废。因房产公司迟迟不给说法,9月30日,我去房产公司办了退卡手续。房产商如此耍赖太气人。读者 陈洁丽

  【调查附记】

  记者联系弘晔房产,一名姓杨的业务员称,负责人都去总公司开会,不知道领导的联系方式。记者问总公司电话,杨回答不知道,但会向领导汇报。两天后,记者没等到任何回复,再次拨打弘晔房产电话,却一直无人接听。当日下午,在记者多次催促下,一名自称弘晔房产销售负责人毛先生终于露面,承认二期意向卡只能买二期第一批开盘的房子。记者问,购卡合同上并未注明只能购买二期第一批的房子,为何现在提出?毛先生认为合同里并未写明“二期全部意向卡”,如果这样写,才代表客户有权选择二期所有房子。如果这次不买,可把10万元留到以后再用,但没有优先权。

  有关部门明确规定,房产商不得发售有价购房意向卡。弘晔房产收取10万元购房意向费,显然违反规定,希望主管部门严肃查处。(实习生 张沁雯 记者 顾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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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林伟】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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