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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公积金管理中心:退休后可提公积金

2010年11月10日 10:33 来源:海南特区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市民:我省新修订的《海南住房公积金提取操作规程》和《海南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操作规程》已正式出台。如果办理离休、退休或者到国外定居,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海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以。职工符合以下销户提取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存储余额:(一)离休、退休的。

  (二)出境定居的。(三)农业户口的从业人员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四)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五)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六)调动工作转移公积金的,须将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全部存储余额转入新工作单位为其开设的公积金账户内的。按照省、市(县)有关规定办理提前退休、退养和内退的职工须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方可办理销户提取手续。未还清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职工,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应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记者 罗世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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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慧鑫】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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