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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民政局长答网友问 夹心层可期待公共租赁房

2010年11月10日 11:06 来源:武汉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比低保户条件要好一点,可也租不起房,这样的情况该怎么办?昨日,武汉市民政局副局长王献良做客本报“百姓问政”,耐心接受了读者咨询和投诉,并回答了汉网网友的提问。

  家住江岸区的陈女士打来电话,她和老伴、女儿的总居住面积只有18.92平方米。老伴下岗多年,没有经济来源。自己去年退休后,每月有1200元退休金。女儿刚从湖北师范大学毕业,实习期间工资为每月1000元。这样的条件不能申请低保,可收入和住房的确有太大的差异,现在一家人最大的愿望,是能有一间有独立卫生间的房子住着。

  王献良副局长听后表示,近年来,随着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力度的逐步加大,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条件得到较大改善。像陈女士这样的情况,可以期待我市即将出台的“公共租赁房”政策。

  【新闻链接】

  公共租赁房,是解决新就业职工等“夹心层”群体住房困难的一个产品。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刚毕业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公共租赁住房是一个过渡性的解决方法。服务对象群体不属于低收入,但是他们目前通过市场确实解决不了自己的住房困难。因此,政府提供给他们一定的帮助,过一段时间,当这部分群体有支付能力了,他们就离开公共租赁住房,到市场购买或承租住房。

  城市的“夹心层”居民,是指一些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无力通过市场租赁或购买来解决住房困难,同时又达不到现行住房保障救助的条件的居民。他们是城市的中等偏低收入者,比低保的条件要略好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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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慧鑫】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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