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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称:婚前房屋 婚后出租收益为共有

2010年11月10日 13:42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张先生问:我有套房产,在结婚登记前房款已付清并办理了房产证,这套房产会不会在婚后变为夫妻共有财产?房屋出租或经营的租金及费用归谁呢?

  京华律师事务所孙涛律师答:根据《婚姻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婚后取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婚前张先生取得房产证的房屋为其个人财产,而房屋婚后出租的收益,属于夫妻共有财产。(记者 吴旖旎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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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林伟】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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