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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整出“信用不良”本人没签字咋就被贷款?

2010年11月11日 16:42 来源:沈阳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想贷款买房子才发现,自己曾经有“信用不良”记录,银行拒绝房贷,李女士俩月间损失十几万房款。银行方面承认,李女士“上次贷款”没有她的签字,实际的贷款人另有其主。

  买房子整出个“信用不良”

  李女士告诉记者,她与爱人看中了沈阳长白岛一处房子,9月初就交了首付款,余额贷款需要银行方面审核后才能发放。9月17日当天,她接到银行方面的电话称,根据银行信用记录查询,她有不良记录登记,因此银行方面拒绝发放这笔购房贷款。李女士说,这个消息让她很震惊,因为她本人不仅不可能有不良信用记录,而且她也从没有贷过款。

  经过向银行方面了解,李女士得到了一份“个人信用报告”,报告显示“贷款最近24个月每个月的还款状态记录”中,分别有“逾期1~90天”共三次记录。李女士告诉记者,她查询到自己的贷款时间为,贷款发放日期2007年1月31日,贷款到期日为2007年12月31日,结算年月一栏则显示为2008年3月。这表明,在贷款到期日期前,贷款并未归还,被拖延了3个月后才归还。这就是她贷款未还款的记录,也是个人信用不良的污点。

  李女士说,事情被曝光后,她先是找到了所在的台安县的那家信用社,窗口接待人员经过查询核实后确认,李女士不良贷款确实发生在该银行,信用社的负责人辩称当时不当职,转给了当时的信贷员郝某。李女士说,郝某先是告诉她,“也许明年就没了(信用不良记录)”,而后在她的一再要求下答复称,可以帮助清除不良记录。李女士告诉记者,在与郝某交涉的过程中,郝某透露,向她这样的情况很普遍,当天在信用社也确实遇到了另一起“被贷款”。

  追问信贷员 钱给别人花了

  李女士的爱人告诉记者,让他气愤的是,信用社不仅没有一个专人接待,而且还上下推诿。“多是没还的找,你的都还了还来找?”李女士爱人说,郝某在电话中向他承认,很多人都被贷过款,不知道的就(混)过去了,没还上钱被当事人知道的,经常到信用社找,像李女士这样钱都还上了还没完没了的不多。

  李女士说,贷款手续中有户口簿、身份证、担保人签字,惟独没有她本人的签字,这应该证明她没有到过现场,也不知道这笔贷款的事情,但是那笔贷款是怎么以她的名义被贷出去的,信贷员郝某在电话中解释是,“(贷款的人)大部分都没有签字,(有的)一年贷还几十万,谁在乎(你这)三万元”。

  随后,记者电话采访台安县城郊农村信用合作社信贷员郝某,郝某称,李女士确实贷了款,也出现了不良信用记录,他正在积极帮助协调解决这个问题。李女士的贷款是被他大伯拿走的,并且目前已经归还,因此李女士本人也不是没有丝毫责任。

  一个月损失了十几万元

  李女士回忆说,2008年前后她更换过第二代身份证,当时只委托了她的大伯取回户口本,很可能就是这个时间被贷的款。目前包括她的父母在内,所有的亲戚都联络不上她的大伯,因此也不清楚当初发生的事情。李女士认为,无论户口在谁手中出现问题,银行方面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不应该在她不知情的情况下被贷款,并且越过了逐级把关关口。

  李女士的爱人告诉记者,原来打算购买的长白岛房子,目前单价再次上升了一千多元,这让他们无形中损失了十几万元的房款,更主要的是,他们目前被银行拒绝了贷款买房的权利,并且这个“信用不良”记录将保持7年,在此7年时间内,李女士的房贷、车贷、出国都将受到影响。(记者 梅天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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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林伟】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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