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16日电 据财政部网站消息,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日前联合下发《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通知中提到,允许各地利用贷款贴息引导社会发展公共租赁住房。
《通知》指出,为充分调动市场主体和社会机构投资购买、新建、改建、租赁和运营公共租赁住房的积极性,降低社会资金投资公共租赁住房的融资成本,各地可以采取贴息方式,支持市场主体和社会机构从商业银行融资用于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各级人民政府安排的公共租赁住房资金,包括中央补助公共租赁住房资金,均可用于公共租赁住房项目贷款贴息。公共租赁住房贷款贴息幅度、年限等管理办法由省级财政部门会同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制定,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备案。
参与互动(0) | 【编辑:林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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