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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热费涨价 物业公司须经70%业主同意并备案

2010年11月16日 16:09 来源:西安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昨日是我市集中供暖的第一天,这一天,“供暖”成为百姓生活的“头等大事”,也成为方方面面关注的焦点。自备锅炉小区的供热价格到底该涨多少?采用分户计量方式,基础热费该缴多少?

  围绕以上问题,记者昨日对市物价局价格处有关负责人进行了采访。

  问题一

  自备锅炉小区供热价可涨多少

  涨幅不应超过0.5元/月平方米

  去年取暖费每月每平方米5.8元,今年没想到涨到了7.8元,“一下子涨了两块钱!”家住南郊一小区的业主在网上发帖抱怨。

  记者采访了解到,由于天然气价格上涨,不少自备锅炉小区的供热价格也“水涨船高”。

  市物价局价格处处长邱仲琴昨日表示,今年冬天,考虑到物价上行和市民承受能力等因素,我市没有上调市政集中供暖价格,仍为到户价每平方米每月5.3元左右。自备锅炉供暖属于市场协商定价范围,各个小区通过与业主协商、物价部门备案后,公示5日后方可执行。

  今年,我市天然气价格每立方米涨了0.23元,受此影响,不少自备锅炉小区热价已经上浮,大多高于集中供热价格。这些非集中供热小区的热价涨幅到底有没有统一的标准?

  针对这个问题,邱仲琴说,根据物价部门对天然气涨价后的影响调研分析,今年自备锅炉小区热价上涨应不超过0.5元/月平方米,“但这个幅度只针对燃气锅炉,不针对燃煤锅炉。”

  据介绍,我市自备锅炉小区大多数以燃气为主,目前在物价部门备案的小区中,有52家是燃气锅炉小区,6家是燃煤锅炉小区。包括交换站在内共有150余家进行了协商备案。

  问题二

  分户计量基础热费按啥比例收

  原则上应按30%收取

  “我们小区实行分户计量供暖,固定费按每平方米3.32元收取,占总费用的60%。”科技西路唐南香榭小区的市民刘先生说。据了解,分户计量作为一项节约能源节省开支的措施,在西安却叫好不叫座,不少业主反映基础热费收取标准不一,有些小区不用暖气还要收取70%的费用,让人很不解。

  市物价局价格处处长邱仲琴表示,西安市分户计量小区的基础热费可按30%~60%收取,今年我省出台了规定,对于实行分户计量、“两部制”的小区,基础费原则上应按30%收取。

  “30%这个比例的实行,是有条件限制的。”邱仲琴说,必须是实行分户计量的小区,供热企业到交换站可以计量、到用户家里可以分户计量、分户控制。满足以上条件,基础热费才可按30%收取。“有些小区业主家里可以分户控制,但是没有计量表,是不行的。”

  记者了解到,分户计量叫好不叫座主要是由于计量设备的不完善,从而导致基础热费成了一本糊涂账。

  问题三

  物业公司可自行提高供暖价吗

  70%业主同意并备案后才能涨价

  据市物价部门统计,关于今冬供热价格的投诉中,很多都反映物业公司未经协商,自行提高价格。根据规定,凡在我市辖区内,制定或调整热交换站和居民小区自备锅炉供热价格均需要备案。

  有业委会的小区,供热单位在与业委会进行协商前,可通过业委会或由业委会负责召开业主会议,广泛听取用热人意见。同时,供热单位应将拟定供热价格方案等进行公示。

  未成立业委会的小区供热单位首先可采取召开协商会议的方式协商热价,实际到会参加人数不足应到参加人数的三分之二,视为协商会议无效。参加人半数以上同意视为协商意见一致。

  推举协商会议参加人确有困难的小区,要采取入户调查的方式征求用热人意见,70%以上用热人意见一致并签字确认视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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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慧鑫】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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