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应 收费写入自治章程
村委会负责人苗先生对记者说,收费人员是村委会派的。经过村民代表商讨,才决定对租户收费。记者在村民自治章程的37条看到,村里有权向租户收取水费、卫生费,如果租户不予交纳,房东可以终止租赁合同。条例未注明收费的标准为10元。
苗先生说,现在外来租户已经过万。村内道路需要修缮、垃圾要清运,加上使用的是自备水井,各项维护都需要钱。以前曾上门收费,但租户白天不在家,又怕打扰人家休息,所以选择上班时间在村口收费,目前这种收费方式更有效。
西北旺镇办公室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各村都是村民自治,在争得村民代表同意后,村委会可以收费。如果租户与村委会产生矛盾,他们会协调。
海淀区发改委价格管理科工作人员表示,村委会是自治组织,因此收取水费及卫生费的具体价格,在通过村民代表同意后,可以由村委会决定。
>>律师说法 涉嫌干涉人身自由
雄志律师事务所律师熊烈所表示,村委会向外来户收取水费及卫生费是可以的,但采取在路口设置路障,用人力阻挡外来户外出的行为则并不规范,也有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嫌疑。
如果外来户不交费,村委会应该通过法律的形式提起诉讼,而不是采取这样的强制措施。
>>专家建议 可以签订收费合同
中国社科院法学所研究员莫纪宏表示,外来人口使用了村内的水,应该交费。但村委会派人在路口拦截,不让人上班的方式失当,也不合适。村委会应该采取别的方式进行收费,比如以合同或者公示的行为来进行。
本报记者 彭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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