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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出境定居可提住房公积金

2010年11月24日 09:55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李女士问:现在想出境定居,住房公积金可以提取出来吗?

  炜衡律师事务所徐璞律师答: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职工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本报记者吴旖旎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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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位宇祥】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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