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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租廉租房赔租金又丢房 提醒:廉租房只能自住

2010年11月26日 14:46 来源:法制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李女士一家生活十分困难,根据相关政策,李女士承租了一套40多平方米的廉租住房。

  后来,李女士听说郊区农村的房子非常便宜,于是打算把这套廉租住房租出去,然后再到较偏远的地方租一套平房居住。

  在没有征得房管部门同意的情况下,李女士私自把房屋出租给了两个在北京做生意的外地人。可这两个外地人的小本生意亏本,无力负担房租。

  李女士想通过法律途径收回自己的房子并讨回租金,结果此事被房管部门知悉, 李女士不但没收回租金,房子也被房管部门收走了。廉租房究竟能不能转租呢?

  司法解答

  卢沟桥乡司法所解娜:根据建设部《城镇廉租住房管理办法》以及北京市政府颁布的《北京市城镇廉租住房管理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李女士承租廉租住房后,只能用于自住,不得擅自转租,否则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有权收回其承租的廉租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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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林伟】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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