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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住房贷款 重庆市首付款仍为两成

2010年11月30日 08:46 来源:重庆晨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昨日,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宣布,对新受理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业务开始按新规执行,北京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8.81平方米的缴存职工家庭才能申请二套房公积金住房贷款,并且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五成,利率为1.1倍;同时,停贷三套房。

  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有关负责人说,我市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政策暂未变动。据该中心网站公布的信息显示,目前我市城镇职工购买商品住房公积金个贷的首付款比例依然为20%,单笔最高限额为20万元,夫妻双方参贷后,总额不得超过40万元。

  中原地产重庆方面有关负责人说,既然是四部委联合发文,而且适用范围针对全国,北京宣布执行后,各大城市很可能陆续跟进,重庆也不例外。

  这名人士称,目前采取公积金个贷方式购房的重庆市民,大多都是购买首套房,重庆如执行新政影响不大。(记者 周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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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慧鑫】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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