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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忽悠买豪宅 我能退房吗?

2010年12月01日 16:20 来源:新民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问房博士,你好!我6月底买了一套新单身公寓,47平方米。当初付首付时,开发商说只需缴纳1%的税,合同签了,不过合同还没拿到。现在开发商销售代表打电话给我,说房子实用面积均价达到了当地政府规定的豪宅价位,需交纳3%的税。我想咨询一下,这种情况过错属于开发商还是购房者?如果我要求退房,是否要交纳违约金? 读者 申先生

  答申先生,经咨询上海中原地产有关法律事务部门,答复如下——

  从你的情况看,尚不能简单作出判断,需要具体分析:

  1.如果在你签订合同之后,当地政府对关于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即你所描述的豪宅)的认定标准进行了调整,导致你购买的房屋从普通住宅“变成”非普通住宅,那么这属于正常的政策变动风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相关规定,缴纳契税是你作为买受方的义务,政策变动的风险应由你承担,因此你没权利主张退房,也没权利要求开发商予以赔偿。

  2.如果上述住宅认定的标准并没发生变化,而是销售人员专业知识不足甚至故意欺瞒,导致提供给你的关于“契税缴纳标准为1%”出现错误,让你对该房屋的交易存在重大误解,或买卖合同存在欺诈的情形,你可以要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或者变更你签订的买卖合同,并有权要求开发商对你的损失予以赔偿。考虑到税费增加,并没影响房屋买卖的根本目的,而是增加了相应的成本支出,建议请求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合同(如合同价款)或要求赔偿损失为宜。

  无论因上述哪种情形所致,你都需要证明买房时开发商提供的信息是错误的。考虑到你目前连买卖合同都没取得,建议你要求开发商交付一本买卖合同给你,并通过书面确认、录音等方式,对买房时的情形进行证据保全,以保护自己的相关权益不受侵害。 刘珍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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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位宇祥】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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