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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部和银监会联防土地金融风险

2010年12月02日 09:11 来源:国际金融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为发挥土地登记信息在防范金融风险中的重要作用,国土资源部、银监会11月30日宣布在北京、天津等全国105个重点城市推广银行国土信息查询系统。在金融危机全面爆发的2008年试点的全国银行国土信息查询机制,从鞍山、长春、齐齐哈尔、宁波和广州5市扩展至全国所有重点城市,表明银行、土地两大闸门进一步“合闸”,意义重大而影响深远。

  随着中国市场经济发展,土地的金融属性日益显现。利用土地抵押融资是国际通行方式。2000年以来,中国土地抵押贷款每年以40%左右速度增加,占银行放贷比重不断增大。与此同时,涉及虚假土地抵押骗贷案件时有发生,给银行造成巨大损失。包括银行在内的社会各方面,对土地登记信息的需求日益强烈。特别是百年不遇的金融危机,进一步彰显了土地登记信息在防范金融风险中的作用。

  长期以来,由于技术管理手段落后,贷款银行无法充分核实企业提供的信息。一方面,对个别企业弄虚作假行为无法有效甄别,致使企业提供虚假土地权证、多重抵押、多重担保等行径嚣张,虚假土地抵押骗贷案件时有发生,造成巨大资源浪费和信贷损失,甚至对宏观经济政策研判形成阻碍;另一方面,一些资质良好、有发展潜力的中小企业,缺乏应有的信任和信贷支持,致使大量中小企业融资无方、无米为炊,给经济持续发展带来损害。实现银行、土地信息“无缝合闸”,有利于把不良资产、不良企业拒于信贷大门之外,同时有效帮助企业尤其是渴盼资金的中小企业通过土地资本运营有效融资。

  “银”、“地”联手筑牢金融安全堤坝同时,还有利于遏制违法违规用地,淘汰落后过剩产能,促进经济结构调整。要严格建设用地项目信贷管理,确保银行信贷政策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用地政策,符合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必须保证银行掌握信息的充分性、及时性和可靠性。作为具有法律效力和社会公信力的土地产权信息,应当发挥基础性的保障作用,杜绝以新产业之名、行房地产之实等“挂羊头卖狗肉”用地行为。

  必须强调,利用土地信息防范金融风险,必须遵守宪法、物权法、保密法等法律,切实保护土地权利人合法权益。作为有法律效力的产权信息,土地登记信息在明晰土地产权、维护交易安全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由于直接关乎公民财产权和企业商业秘密,必须严格按照国家保密有关规定开展银行国土信息查询服务。要健全相关保密制度,各有关银行机构要确保查询的土地登记信息不外传、不滥用、不扩散,切实保障土地权利人的合法权益。记者 王立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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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位宇祥】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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