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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酝酿对违规装修用狠招 一套改多套可断水电

2010年12月02日 10:42 来源:东南网-海峡导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在11月29日举行的厦门市第13届人大第25次会议上,修订到第四稿的《厦门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草案)》浮出水面。

  对于一套改多套、违章搭盖等现象,草案正在酝酿一个釜底抽薪的招数———断水断电。城市住宅小区管理中遭遇的违建难题,今后有望靠此“杀手锏”解决。但是这一招数如何实施,还需要进一步研究。

  断水断电将合法化

  近些年来,“一套改多套”的违规装修事件屡被投诉。一些房东为了赚钱,甚至将一套房屋隔成十几、二十个房间出租。

  此次 《厦门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草案)》第四稿规定:业主或者使用人不得违法建造、擅自改变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改变建筑设计使用功能。这里所说的违规行为,就包括一套改多套。

  《草案》要求,物业发现有上述违法行为的,应立即制止,并在24小时内报城管部门,城管接到报告后,应当调查核实,对正在实施违法行为的,书面通知供水、供电单位。供水、供电单位应当配合城管,暂停供水、供电。

  数易其稿十分慎重

  断水断电的招数,厦门是向广州学习的。广州从2009年9月1日起施行的 《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率先全国给了断电、断水一个说法。

  导报记者注意到,在第三稿中,“断水断电”条款有11行文字,第四稿又增加了一行。之所以如此慎重修改,是为了让断水断电的程序更加完善。

  按照第四稿,断水断电分三步:第一步,装修前,业主或使用人应当和物业签合同,在合同里约定 “房屋违法装修会被停水、停电”;第二步,物业在24小时内上报,城管部门“应当调查核实”后,再通知供水、供电单位断水断电;第三步,违法行为停止后,通知恢复供水、供电。

  如何操作尚待细化

  “如果能实施,这是一条釜底抽薪的妙招。”市城管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但是,只有一个条款还远远不够。

  《草案》规定,城管部门应当对违规行为调查核实。而调查核实,又会回到城管执法人员“入户难、调查难”的老问题上。另外,什么样的调查才算核实,需不需要照片、人证等,都是执行时必须考虑的。

  第四稿表述,违法行为停止后,要恢复供水、供电。对于执法者而言,难题是 “停止”的界限怎么把握。实际上,在断水断电之后,大多数的违法行为其实也因此停止,那是不是断完后马上就要恢复?

  此外,“恢复水、电”要什么时候恢复,《草案》并没有说明。如此种种,都需要执行时进一步细化。记者 吕寒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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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位宇祥】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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