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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集资房指标给老师 房价涨了昔日学生要翻悔

2010年12月06日 09:58 来源:重庆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一位教师经济紧张,将所在学校的购房指标转让给他原来的老师。如今,眼看房价涨得厉害,这名昔日的学生将老师告上法庭,要求判决转让协议无效。上周五,潼南县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少见的师生官司。

  黄老师是潼南县实验小学教师。2005年9月,学校决定将修建教师集资房。当时黄老师的月收入900多元,儿子又刚读大学,经济负担较重,他便将指标转让给他读师范时教他物理课的刘老师,转让费1万元。刘老师如约支付了转让费,并按学校规定交了集资款。

  黄老师称,一是签协议时他是稀里糊涂的。二是按照现在的房价计算,卖那套房屋损失十五六万元。为此,去年他想让老师补偿他两万元,但对方只愿补偿两三千元。他为了证明孰是孰非,才决定上法庭,要求判决当初的集资房指标转让协议无效。

  他和代理律师认为,学校规定,集资建房的对象仅限于本校教师。按照县政府及相关规定,指标不能转让,即便转让了,也是无效的。

  而刘老师称,学校是知道、并允许转让此房指标的。转让协议签订后,他们直接向学校交了集资款,学校为此还开出了留有他们姓名的收款依据。直到去年选房时黄反悔了,“他太不讲诚信了。”

  法官宣布,该案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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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慧鑫】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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