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消息,中国工商银行近日向重庆市 “华岩组团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提供了15亿元公共租赁住房建设项目融资,并成功发放了首笔贷款,这是我国金融机构发放的首笔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贷款。
由于包括公共租赁房在内的保障房建设被视为拉动经济增长的新动力,许多地方政府都发布了自己的保障房建设规划。为了解决融资问题,地方政府开始积极和房地产开发企业、银行、信托等机构商谈新的合作方式。
到目前为止,在保障房建设中财政资金仍扮演着主要角色。不过,在保障房市场,银行等金融机构已经找到了商机。
保障房建设将起热潮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已在今年3月底将《基本住房保障法》(征求意见稿)发国务院各部委和省(区市)主管部门征求意见。《基本住房保障法》对住房保障资金来源进行归纳总结,主要有以下四种:第一,中央和地方的财政预算支出;第二,引导社会资金投资建设和运营;第三,银行政策性长期信贷资金;第四,公积金部分结余资金贷款。
“政府的投融资平台完全可以在保障房建设中担当大任,银行、信托、保险等资金和民营企业资金都可通过投融资平台参与进来。这些融资渠道与建设模式具有普遍性与可复制性,预计未来将逐步成为我国保障房建设的主体渠道。”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金融所副所长巴曙松以及华创证券研究员杨现领联合署名的报告中称。
“保障房建设将掀起新一轮的‘政绩锦标赛’,未来谁先搭上保障房建设这趟车,谁就会先受益。”中信证券研究部总经理于军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
2008年12月3日,央行、银监会颁发 《廉租住房建设贷款管理办法》规定,廉租房建设可使用银行贷款,其中,新建廉租住房项目资本金不低于项目总投资20%的比例;改建廉租住房项目资本金不低于项目总投资30%的比例。
根据国泰君安证券研究所的测算,在2010年3496亿元的保障房投资中,中央补助1049亿元,地方投资1000亿元以上,则只剩下1447亿元资金缺口,占投资总额的41%,完全可以通过贷款解决。
银行参与积极
近来一段时间,银行业参与保障房建设的热情逐渐高涨。《关于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使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提出,“各地可以采取贴息方式,支持市场主体和社会机构从商业银行融资用于发展公共租赁住房。”
工商银行贷款支持的 “华岩组团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是重庆市2010年首批开建的三个公租房项目之一,工商银行有关负责人表示,该行贯彻国家建立保障性住房体系的战略,在已推出的经济适用住房贷款、廉租住房贷款、城市棚户区改造贷款等业务品种的基础上,根据商业原则加快探索信贷支持公租房建设的新模式。
参与互动(0) | 【编辑:林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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