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 首页财经中心房产频道

武汉商品房预售、现售12月起必须明码标价

2010年12月07日 10:36 来源:楚天都市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昨日,武汉市物价局、房管局共同发文,要求从下月1日起,商品房预售或现售都必须明码标价。

  按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商品房公开销售之前,必须对所有准售房源明码标价,并在商品房销售场所的醒目位置放置标价牌、价目表等,还可采取电子信息屏、电脑查询等方式公布。采取多种方式明码标价的,标价内容应当保持一致。

  房地产开发企业还应保证,销售现场公示的每套房屋价格与商品房预售方案中申报的价格一致。确需调整的,开发企业应重新申报备案,并及时公示价格变更情况。

  物价人士称,商品房销售企业不按规定明码标价、或者利用标价形式和价格手段进行价格欺诈的,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将按相关法规依法查处。(记者 熊星星 通讯员 谢铭辉)

参与互动(0)
【编辑:张慧鑫】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