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6日,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向新型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放3亿元贷款,用于支持其开发的泡崖C区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大连市作为全国首批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的28个试点城市之一,率先在试点工作中完成资金投放这一实质性工作。
泡崖C区经济适用住房项目2007年列入大连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规划建筑面积16.6万平方米,共2000套住宅。该项目于2009年6月开工,计划2011年5月竣工。今年6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六部委批复大连市为全国首批利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城市后,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随即与相关职能部门和开发商积极协调,落实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项目情况,确定将泡崖C区和嘉林前关两个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作为今年的贷款支持对象,并积极推进项目评估论证,具体落实贷款额度、抵押手续等事宜,及时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申报贷款手续,并于获批后抓紧放款,确保了项目建设资金需求。
按照国家规定,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贷款利率按5年期以上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上浮10%执行。此次贷款执行4.455%的利率,比商业银行同类贷款利率低2.3个百分点以上,在为期3年的贷款期间,每年至少可减少贷款利息700万元,总计可减少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融资成本2100万元,从而有利于降低经济适用住房价格,使2000户购房家庭直接受益。
大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表示,今后,对纳入大连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的项目将积极落实贷款,及时提供资金支持,以加快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 (记者 杨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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