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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存量房交易资金将由专用账户管理

2010年12月08日 13:26 来源:郑州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昨日,市房管局召开新闻通气会,发布了《郑州市存量房网上交易和结算资金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并将于12月10日正式实施,这标志着我市火爆异常的二手房市场将会更加规范。

  按照《管理办法》,我市存量房网上交易和结算资金监管采取政府监管模式,由市房管局下设机构郑州正信住房置业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的交易保证机构。存量房交易双方当事人在签订《交易结算资金监管协议》后,交易保证机构在商业银行开设“交易结算资金专用账户”,该账户不能支取现金,实行“三点一线”式的资金流转方式,即交易资金由协议约定的买方账户转入专用账户,房屋产权登记完成后再由专用账户转入卖方账户。若出现无法办理产权过户的情形,资金会由专用账户退回买方交款账户,切实保障交易资金的安全。交易保证机构确认买方将交易资金转入监管账户后,买卖双方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确保买方可以领证时便可进行银行转款,从而避免买方迟迟不领证,卖方也不能取款的现象,同时维护买卖双方合法利益。

  《办法》还规定,资金监管业务实行全额监管,如买方客户需要贷款,需提前联系银行申请贷款,全部交易资金到位后,才可进行产权过户。从而确保买方能拿到新房产证、卖方能拿到全额交易资金、银行可以拿到房屋他项权证。不但减少了交易双方不必要的争议,而且还保证了银行信贷资金安全。

  房管局相关负责人提醒消费者,通过中介机构进行房屋交易时,不要把交易资金交给经纪机构,要存入交易保证机构在商业银行开设的交易资金托管专用账户,通过专用账户进行交易资金的存储和支付。目的是确保买卖双方房屋权属和资金的安全。广大消费者在通过经纪机构进行交易时,经纪机构和经纪人不得以交易保证机构或银行名义收取任何手续费用。有业内人士分析,这将会对一些黑中介造成致命一击,切断了他们的非法敛财途径。(记者 马晓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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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林伟】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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