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业女子袁九红以能帮他人低价购房等为名诈骗1300余万元。昨日,北京市二中院以合同诈骗罪、诈骗罪数罪并罚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据介绍,2004年至2009年间,袁九红谎称能低价购房,冒用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售楼处名义,和被害人签订虚假的商品房预售合同等文件,骗取张某等13人1000余万元。袁九红还使用虚假的售房委托书等材料,通过和张某等人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将其承租他人的房屋出售给被害人,共骗得192万元;袁九红谎称能帮他人承租土地,向被害人提供虚假的承租合同,骗取某公司租金95万元。此外,2006年至2009年间,袁九红谎称认识有关政府人员,可帮助办理子女的北京户口,共骗取李某等人79万元。
二中院经审理认为,袁九红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能够低价购房、租地的事实,采取签订合同的方式,大肆诈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其虚构能办理进京户口的事实,诈骗他人钱财,数额特别巨大,又已构成诈骗罪,依法予以数罪并罚。鉴于袁九红所获赃款数额特别巨大,不如实供述赃款的真实去向,给被害人造成了巨大的损失,故对其酌予从重处罚。(通讯员 白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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