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武汉北漂女歌手组合“超级玛丽”煤气中毒状告房东的民事赔偿案件,在北京市第二中级法院一审宣判,法院认定两位房东提供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需承担30%的责任,算下来需赔款约90万元。
2006年3月,“超级玛丽”成员罗惊和韩萱在北京朝阳区租住地洗澡时煤气中毒。罗惊几个月后去世,韩萱至今处于植物人状态。因为认为房屋内使用的直排式热水器是导致两名花季少女中毒的元凶,两个女孩的家属向房东裴某提出了110万元赔偿要求。
对等待4年才拿到的判决结果,韩萱的父亲韩洪震和罗惊的父亲罗锦松都表示能够接受,昨晚,他们在回汉的列车上给本报记者打来电话,通报了这一消息。(记者 王孝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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