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 首页财经中心房产频道

谁在拿兰州房价与公众躲猫猫

2010年12月12日 10:48 来源:北京青年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兰州市的房价一直居高不下。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10月份,兰州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10.2%,环比上涨2.4%,涨幅居全国首位。持续走高的房价引起了甘肃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并责成甘肃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组成调研组调研。而该厅发布的数据却与市场价格严重不符:住建厅副厅长郭明卿提到两个楼盘的房价是五千多元,记者调查发现这两个楼盘要么是房价一万多元,要么早已卖完,二手房价也超过了六千元。

  关于这两家楼盘的房价,记者的数据是从市场直接采集而来的,可以说是现在进行时的明码实价。而甘肃省住建厅也称,“五千多元”的数据是几天前刚刚采集的。当记者就此中的巨大差价询问郭副厅长时,他却选择了回避,表示要重新调查。事实上,在当前的形势下,一个楼盘的房价是不可能在短短几天内翻番的,而另一个已售完楼盘的旧房价被当时令数据也严重不妥。究竟是什么原因,让当地官员在房价的问题上打起了马虎眼?

  很显然,对于住建部门的专业调查者来说,数据采集中出现技术失误的可能性几乎为零。如果连采集程序如此简单而准确性又无比重要的数据都能搞错,那么调研组成员就只能是一些早该下岗的酒囊饭袋,而选派他们从事这项工作的上级官员也难辞其咎。更大的可能是揣着明白说糊涂,有意识地“高价低报”。当下,中央政府致力于遏制部分地区过快、过猛增长的房价,而兰州市的房价涨幅却拿到了“全国冠军”。可以想见,当地主要领导,尤其是住建部门的官员为此承受着不小的压力。此时此刻,如果能有一组来自市场的数字“低调”地匍匐在人们可以接受的界线之下,大大小小的相关官员的日子肯定都好过些。而这组离奇的数字,还真的就“天遂人愿”地出现了。

  数据失真的危害是巨大的。中央和地方调控房价的依据是什么?主要就是参照房价、成交量等重要数据,房价过高则予以打压,房市过热则予以抑制。如果市场数据出现了严重偏差,那么由此做出的决策也必然是错误的。“漂亮”的房市数据对某些官员来说是雪中送炭,可是并不能降低市民们因房而生的痛苦指数。可以说,“高价低报”是一种罔顾民生幸福、有负群众重托的失职行为。如果据此放松了调控,兰州房价有可能涨得更凶。

  另一方面,在房价问题上瞒天过海也有可能对其他高房价地区形成错误的示范效应。中央政府以往也曾多次调控房市,可是地方政府迷恋“土地财政”难以自拔,经常以不太积极的姿态将调控政策化于无形。在今年上半年开始的这轮调控中,中央政府显示了前所未有的决心,目前正是多空交战剧烈、房价进退游移的关键时刻,如果有的地方率先高价低报,釜底抽薪地消解了调控的必要性,进而继续坐收巨额土地红利,势必会有更多的地方群起仿效。如果这种现象弥漫开来,本次房地产调控难免又不了了之。

  12月7日,中国社科院发布2011年《经济蓝皮书》,强调如果调控放松,房价可能会报复性反弹,上涨20%--25%;12月8日,中国社科院发布《住房绿皮书》,认为全国35个重要城市房价泡沫达29.5%。形势严峻,中央政府加大了调控力度:银行将仅对16家央企提供新增房地产开发贷款,逼迫其他央企尽快退市。央行再度调高存款准备金率,力图把流动资金的狂龙锁住。在这个大背景下,无论是着眼于解决当地民生问题,还是立足于宏观调控的大局,“高价低报”都是不能容忍的,兰州市有关部门应该尽快就楼市泡沫和房价畸高问题向公众作出交代,并出台治理举措。

参与互动(0)
【编辑:贾亦夫】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