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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拟对高档房征房产税 征收方案已完善(2)

2010年12月12日 12:21 来源:重庆晨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第4招 税收:做好收房产税准备

  房产税是当前最热门的话题,《通知》明确指出,我市按照国家加快推进房产税改革试点的工作要求,积极做好征收高档住房房产税的准备工作。

  《通知》同时对市民买卖房产时所涉及的个税、契税、营业税的征收标准进行了明确。

  一年内卖掉自己的住房又新购买住房的情况,将不再减免个人所得税。

  个人购买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普通商品住房,且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契税按1%征收。个人购买建筑面积90~144平方米普通商品住房,且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契税按1.5%征收。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契税按3%征收。

  卖房如何征收营业税呢?《通知》规定,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高档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销售收入的5%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普通商品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价款后的差额征收5%营业税。

  第5招:规范市场:严查阴阳合同行为

  《通知》明确将进一步加强市场动态监管,建立集土地、预售、中介于一体的房地产企业诚信体系,严查闲置土地、无故拖延开竣工时间、捂盘惜售、囤积房源、虚假宣传以及房地产经纪机构与房地产开发企业联手炒作、哄抬房价、怂恿客户签订“阴阳合同”等违法违规行为。

  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采取禁止参加土地竞买活动、停止发放新开发项目贷款和贷款展期等惩处措施。

  第6招 舆论引导:引导居民理性消费

  《通知》要求,新闻媒体要大力宣传房地产调控政策及成效、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及进度,客观、正面报道当前房地产市场状况,引导居民住房理性消费,营造有利于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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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贾亦夫】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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