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 首页财经中心房产频道

卖房子10年未过户 原房主称:协议无效

2010年12月13日 15:14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刘某和王某在10年前签了房屋转让协议,而该房在刘某名下至今未过户。时至今日,该房屋价格翻了4倍。刘某称所签的转让协议无效。近日,济宁市中区法院。一审判决转让协议有效,刘某应协助王某办理过户手续。

  2001年11月刘某与王某签订《关于转让购房权的协议》。协议写明刘某在济宁某工程公司申请一套86平方米房屋,由于特殊情况,自愿将购房权放弃,转让给王某,由王某出资购买该房。经双方同意由王某一次性付给刘某5000元作为转让费,以示感谢。刘某及见证人均在协议上签字。2001年底王某入住建好的房屋至今。后来王某多次找刘某协作办理产权过户未果,王某将刘某告上法院。

  法院审理认为,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于2001年11月签订的《关于转让购房权的协议》中载明购房款全部由王某出资,应当认定双方签订的转让购房权的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依照法律一审判决协议有效。(记者 晋森 通讯员 李静)

参与互动(0)
【编辑:林伟】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