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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贷款“二套房”如何认定?

2010年12月14日 16:03 来源:今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读者杜女士:我2007年贷款买了一套二手房,今年8月把贷款全部还清了。现在我想把它卖了,再贷款买一套新房,请问这算用住房公积金贷款买二套房吗?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答复:根据政策规定,已使用贷款购买过一套住房的,无论使用任何一种贷款形式,无论该套住房是否已出售,再次购买住房的,使用公积金贷款都将按照二套房认定。(张振宁 孙佼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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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林伟】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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