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深圳市住房保障和人才安居工作会议举行,会议发布了推进住房保障和人才安居工作相关配套办法和方案。按照方案,首批2010年人才安居工作方案将在年内提供十个人才安居项目,为100余家企事业单位先行实施人才安居政策,提供1000余套公共租赁住房,以及给3万多名人才发放货币补贴。
深圳市委常委、深圳市市长许勤表示,深圳将扩大住房保障和人才安居的覆盖范围,在基本解决户籍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的基础上,将住房保障的范围延伸到户籍中低收入群体,并逐步扩大到符合一定条件的非户籍住房困难群体,深圳将全面启动人才安居工程,实施人才安居“十百千万”工程计划,加强对各类人才的住房保障。
大于10%土地收益将用于保障房建设
据了解,深圳市目前共有各类政策性保障性住房25.9万套,户籍人口住房自有率达76%,人均居住面积26平方米。2007—2008年,深圳面向社会低收入家庭提供了8209套保障性住房,基本解决了2005年以前符合本市户籍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特别是目前登记在册、符合条件的4575户低保家庭,均已享受了廉租住房保障,做到了应保尽保。”深圳市常务副市长吕锐锋表示。
而在此轮“抑制需求,加大供应”的中央调控中,深圳在年初率先响应中央号召,将今年计划新建保障性住房的指标由2万多套最终确定为5万套,而根据深圳住房建设局的数据,截至10月,深圳今年已经完成新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3.8万套,年底这段时间正在“赶进度”。吕锐锋在昨日的会议上表示,深圳要进一步加大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力度,保证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所占比例不得低于40%;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将不低于10%的全市年度土地出让净收益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设。
深圳还会多渠道提供保障性住房,吕锐锋表示,深圳将确保新供商品房用地和城市更新用地项目总量上配建不低于住房总建筑面积30%的安居型商品房,城市更新项目应配建其批准住宅建筑面积5%—20%的经济适用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房),此外,原为工业用地调整功能建设保障性住房项目,其保障性住房建筑面积占项目总建筑面积的比例不得低于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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