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三:补偿标准
二次征求意见稿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金额,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 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马怀德教授解析:“这就意味着这次征收确定的补偿标准是一个市场化的补偿标准,假设你要征收我的房屋,补偿具体的数额应该根据不同地段区位的同样面积的市场交易的那个房地产价格,而且评估结果是由独立的公正的客观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做出的。如果你对评估的结论不服,可以申请复核;如果对复核结论还有疑义,还可以要求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进行鉴定。”
补偿的方式中除了货币补偿,还增加了产权调换,就是说,除了钱还可以要求在同等地段安排保障性的住房,保障实物产权调换的方式。
关键词四:征收程序
二次征求意见稿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风险评估,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论证,并将房屋征收范围、征收补偿方案予以公布征求意见。马怀德教授说,补偿程序性的进一步规范保障了被征收人的权益。
马怀德:“(以前)被征收人在补偿过程中,应该说参与的权利以及获得公正评估的权利以及救济的权利、知情的权利恐怕都有一些不足,所以这次明确规定,被征收人在这个过程中享有这一系列权利,比如参与的权利,它可以参与整个补偿方案的制定,补偿标准的确定,甚至还可以知道其他被征收人的分户调查的补偿方案的协议、补偿标准的结果,所以他的知情权也得到了保障。”
关键词五:集体土地
在今年年初的新拆迁条例第一次征求意见稿中,条例的适用范围只包括国有土地,农村集体土地被排除在外。然而从2007年以来,80%的暴力拆迁都发生在农村集体土地上,这才是迫切需要规范的领域。那么,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农村集体土地权益”是否在“新拆迁条例”中有所体现呢?北京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王锡锌说,“新拆迁条例”暂时并不涉及集体土地上的拆迁,这一领域的立法完善涉及到《土地管理法》,因此,只有在《土地管理法》修改的基础上,才能进行。目前,《土地管理法》的修订工作正在进行当中。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教授说,农村集体土地的管理修订也会配合城市拆迁的进行。
马怀德:“因为这次的条例的名称还是叫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不涉及农村的集体土地的征收,也不涉及商业的拆迁,但是它是跟集体土地的征收是同步考虑的,将农村集体土地的征收征用的规定更加明确细化,以配合城市房屋的拆迁改革工作。”(记者车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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