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4套房子已经塌了好几年了,现在还没办法翻建。”隘南社区邱向红书记说,前几年,中山南路102号至108号4家店面接连坍塌,如今房屋仍塌在那里没法翻建。
社区 房屋拆除后却不同意翻建
如今,4家店面的原址已是一片废墟,“因为坍塌了,这里渐渐张满杂草、垃圾成堆,去年创卫时,我们只得沿街建起一道围墙。”邱书记说。
坍塌前,4家店面被定为危房。后来,房子实在住不了人,房子主人找市规划局提出危房改建申请,经过规划局批准后,将房子全部拆除。原址拆除后,次日准备开始施工,不料文物局不同意翻建。到底为啥不同意,他们也不明白。邱书记说,中山路的危房,远不止这4家店面,临街骑楼多数是危房,一到台风天,总让人提心吊胆。
文物局 要改建也不能拆得如此彻底
2008年,市文物局到实地查看调查发现,102号—108号原址已全部拆除,整个结构、梁架均已不见。市文物局局长出宝阳说,中山路危房要进行翻建、加固、改造,文物局是赞同的,不过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实行“修旧如旧”,原则上是不能拆除原立面。目前,原址已被拆除得如此彻底,相关资料并未保留,“模样”已不可“复制”,新建的房屋无法做到“修旧如旧”。
近日,针对此事,多个相关部门已召开协调会,会议纪要还在草拟中。出宝阳说,如果确定在原址上重建,有两个建议。其一,是今后要建成的房屋模样,应当与相邻骑楼接近,比如相似的景观立面、原料、雕塑等。另一个建议是房屋层高要控制在两层以内。
出局长再次提醒,危房要进行改造的,一定要保留住房屋的基本信息,包括景观立面、骑楼、房子景观图片、规划图纸之类的,主要目的是要让文物局留底,留有审批的依据。否则,危房主人想怎么建就怎么建,那么整条中山路原有的文化气息就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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