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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狱后给女友买房出狱后讨还 法院:房屋归男方

2010年12月16日 14:27 来源:法制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服刑期间陈俊(化名)出钱以女友名义买了房子。没想到,陈俊出狱后女友嫁给了别人,却不肯将房产过户归还。

  记者今天获悉,大兴法院判定涉案房屋归陈俊所有,他向女友支付房屋折价款17万元。

  2003年陈俊因交通肇事获刑。陈俊入狱后,女友王某承诺一直等他。后陈俊让朋友以王某的名义买了一套三居室,总价30多万元。

  2005年7月,陈俊因为表现好提前出狱。而王某则回了四川老家,并迅速和别人结婚。王某还提出,如果陈俊想过户房产得给钱。

  法院经审理认为,鉴于原告为购买涉案房屋积极筹资及还贷等情节,依法确认房屋归原告所有。(记者 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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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林伟】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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