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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管莫名“转三手” 业主期盼查清楚

2010年12月20日 10:04 来源:南国早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我只听说过建筑工程被层层转包,物业公司层层转包的事情还是第一次听说。”南宁市民王先生所说的物业被“转包”的事,发生在南宁市青秀区阳光100半山丽园小区(以下简称“半山丽园小区”)。小区里发生了这样的“新鲜事”,业主们也没少被折腾。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相关部门的回函证明物业公司的“转包行为”确有此事,其调查处理仍在进行中。

  意外发现:

  物管莫名被转包

  说起这事,还要从去年3月说起。当时,业主王先生在前往小区物管办公室交纳物业费时,发现物管主任换了一副新面孔。王先生四下打听之后得知,小区的物业公司已经由原来的广西万怡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万怡公司”),变成了湖南阳光100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南宁分公司(以下简称“湖南阳光100公司”)。

  这个发现令王先生很吃惊,因为:“前任物业公司的撤出,新物业公司的进入,都有义务和责任通知小区的全体业主。如今,这些物业公司的撤出和入驻,我们业主竟然一点不知情,这是否符合程序?”

  为了了解物管更替的真相,王先生将此事投诉到房管部门,并要求万怡公司给出一个明确的答复。但万怡公司只是口头答复王先生,称不再对半山丽园小区的物业进行管理。当年11月,万怡公司在小区内贴出了书面退出公示。

  2010年3月,王先生将书面投诉递交给南宁市房地产监察支队。11月25日,他终于接到回函。没想到,回函的内容更让他大吃一惊。因为回函中称,他们在调查时发现:万怡公司擅自将小区物业管理一并委托给天津阳光100物业公司,而天津阳光100物业公司又将全部物业委托给了湖南阳光100公司进行管理。

  也就是说,在业主发现此事之前,小区物业还曾转到天津阳光100物业公司,如今已经是“第三手”了。王先生对于此事非常气愤:“我只听说过建筑工程被层层转包,物业公司层层转包的事情还是第一次听说。”

  业主愤慨:

  物管越换越松散

  采访中,王先生翻出自己购房入住时与万怡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只见其中“双方的责任和义务”中约定:物业管理企业可委托专业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与服务业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整体管理责任转让或转委托给第三方。

  根据这条协议,王先生认为万怡公司的做法已经违反了当初与业主签订的合同。他表示,如果万怡公司的做法是不合法的,湖南阳光100公司入驻小区就更加没有依据。

  为了对物业公司的做法表示抗议,王先生开始拒交物业费和水费,至今已有23个月。12月14日,湖南阳光100公司还因此停掉了王先生家中的用水。但这更加激化了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矛盾。

  其他半山丽园小区的业主了解到了物业公司之间的“转包”行为后,对于现物管的意见越来越大。12月初,因为小区会所的管理问题,业主和现物管之间的矛盾正式爆发(本报12月3日24版曾作报道)。业主们开始在小区内通过张贴告示、挂横幅等行为来声讨物业公司。12月5日,小区会所接待了一批客人,引起部分业主强烈不满,发生争执。

  更让业主们愤慨的是,“小区的物业管理换了几手,结果却是越换越差”。从12月5日开始,记者几次进入小区采访,门口的保安对于外来车辆都处于一副完全无视的状态。

  一名业主将记者带到小区围墙边的绿化地查看,记者看到,一些绿化带中的野草已长到了半人高,一直无人修剪。

  在一户正在进行房屋装修业主家门前,建筑材料堆上了路面,水泥沙石的搅拌就在路面上进行。记者采访时,正好有物管人员由此经过,但该工作人员对此毫不理会。

  业主郑先生告诉记者,虽然最初物业公司的更换是在他们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的,但是他们也察觉到了物业管理的变化。近一年来,小区里的偷盗事件就增加了不少。郑先生认为“这和现任物管的松散管理脱不了干系”。

  还有业主表示,今年5月,一位业主与外来租户在停车位问题上发生了争执,最后业主的车子无故被砸。面对如此恶劣的事件,物管并不理会,让业主们更是心寒。

  几位业主在接受采访时都表示,现在,他们只希望小区能够尽快成立业委会,选出优秀的物业公司来接管小区。同时,大家也希望这次“物业转包”事件,能有一个公正合理的处理结果。

  物业公司:

  尽量回避记者采访

  为了能够更加具体了解整个事件,记者曾经设法联系事件中的几个物管公司。但经过两个星期的努力,记者竟没能当面采访到任何一位负责人、知情人,只能从几份公文、告示或回函中拼凑事情的真相。

  在半山丽园的第一任物业管理公司——万怡公司,工作人员未接受记者的采访,但该公司就记者的采访函发回的一份回函称,他们在该小区的前期物业管理服务期间,由于物业保修期内的维修项目较多,已直接影响了他们的物业管理服务工作,所以他们已于去年11月13日与小区开发商签定了《谅解备忘录》,双方同意解除合同。

  万怡公司还在回函中表示,他们已于今年1月13日正式退出该小区的物业管理项目,其退出是根据《南宁市物业服务企业退出物业项目管理指导意见》办理的。他们已将退出的原因和时间以书面形式提前60日报送了相关部门,并已在小区内张贴公告,所以“我司退出该小区物管项目程序符合规定”。

  而记者在半山丽园的现任物业管理公司——湖南阳光100物管公司则扑了空。记者于12月5日、6日两次来到小区物管办公室提出采访,工作人员都表示:负责人不在,他们也无法联系负责人。

  12月17日,记者再次来到该小区时,发现现物管已贴出了一份《紧急公告》:因房产管理部门《行政执法责令整改通知书(2010030号)》中要求他们在十日内停止对半山丽园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我司已做好于2010年12月10日下午5:30撤出半山丽园的一切准备工作”。但由于小区没有成立业委会,不能选聘新的物业公司接管,开发商仍临时委托他们代为管理,直至新的物业公司进入小区为止。公告落款日期为12月9日。

  旁边贴着另一份落款时间为12月14日的通知上,再次强调目前的物业管理公司要退出了。通知中写着:“我物业中心现准备退出半山丽园项目管理,希望业主参与物业公司的推荐、选聘。通知的落款单位为‘阳光100半山丽园物业服务中心’。”

  相关部门:

  责令整改,继续调查

  同时贴在小区内公示的,还有来自房产部门的两份公文。其中一份就是王先生此前收到的,南宁市房地产监察支队11月25日《关于广西万怡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物业管理问题投诉的答复》。除了王先生提到的转包问题,函中还写到,万怡公司退出的程序符合规定。但在调查时发现了“转包”问题,所以“案件比较复杂”,目前南宁市房地产监察支队已对万怡公司和湖南阳光100公司分别进行立案调查处理,并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事件的调查处理还在进行中。

  来自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的《行政执法责令整改通知书(2010030号)》中则称,湖南阳光100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进驻半山丽园小区的行为,“未经建设单位选聘,也未经业主大会选聘”,是“在无合法依据的前提之下”进行物业管理经营。再加上该公司在小区内的广告经营活动违反了相关规定,所以通知书中责令他们“于十日内停止对半山丽园小区的物业经营管理活动,撤出该小区物业管理区域,听候处理”。通知的落款时间为11月25日,送达时间为11月29日。

  通过这两份公文可知,半山丽园小区的物业管理转变中确实存在被“转包”的问题。于是,记者12月7日来到南宁市房地产监察支队,希望能了解详情。工作人员表示,采访需要经过他们的主管部门——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的同意。随后,记者于12月7日、8日、14日三次发函到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并多次电话联系,希望能就此事进行采访。但遗憾的是,截至18日下午6时,记者仍未收到任何正式回复。(记者 刘豫 陈春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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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慧鑫】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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