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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推出新合同专治“二房东”

2010年12月20日 11:25 来源:青岛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租房子不用交钱还要猛提租金再赚合租者1000元、没诚意合租却每次收10-20元看房费、自己拟合同随便定“违约条款”动不动就克扣合租者押金……临近年末,不少租房合同纷纷到期,一些毕业的大学生、刚工作的职员、拆迁户掀起了新一年的租房热。近来,本报接到不少市民来电反映岛城部分二房东 “借鸡生蛋”炒高房租,租房者只能吃哑巴亏。

  “网上没有中介的房子有时比中介介绍的房子还贵,这种情况就是二房东在背后炒上去的。 ”团岛一家房地产中介的老板周先明告诉记者,网上的房子比中介出租的房子平均能贵50—100元。中介费是一个月或半个月的房租,看到网上的房租都涨了,房产中介当然乐意提高租金,房东也可以拿更高的租金。他还向记者爆料,有一些房产中介一方面打压房东,以较低价格租房,然后以高于租金100-200元转租给租房者,还要收取中介费,两头通吃。

  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目前全市正在使用的房屋租赁合同文本不下七八种,各种合同文本的水平参差不齐,有的文本内容非常简单,合同对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规定不清晰;有的条款明显偏向其中一方,合同显失公平。而近来房屋租赁市场中的一房两租、多租、转租及利用合同进行欺诈的案件也日益增多。

  近日,市工商局和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联合制定了 《青岛市房屋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将于本月正式推行。同时建立网上租赁登记备案制度。当事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需登录网上租赁登记系统 (网址 www.qdfd.com.cn)。

  业内分析认为,该示范文本对规范房屋租赁行为,尤其部分二房东对租房市场的扰乱,维护租赁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作用。(记者 孙成富 见习记者 宋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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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慧鑫】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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