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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招:物业业主如何共处

2010年12月28日 14:40 来源:三峡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加强对业主的约束力、提高小区管理机制。”“物业、业主开展些互动活动,拉近彼此关系。”……新白龙岗小区因部分业主拖欠物业费,物业公司准备月底撤出该小区,报道见报后,50多位读者就物业和业主如何共处,提出了自己的看法。

  “我认为物业直接撂挑子是不负责的做法。”读者熊先生认为,业主和物业应签订相关合同,业主不交物业费,物业公司可通过法律途径追讨,作为业主也要换位思考,支持理解物业的工作。

  “国家的物业管理法规,对业主的约束力有些缺位,动不动就让物业去告业主并不可取。”家住港务小区的何先生认为,除相关法律法规尚待健全外,物业可以和业主进行一些互动活动,拉近两者之间的关系。

  “物业公司和业主处好关系是非常重要的。”昨日,沿江大道某小区物管公司负责人说,他们的做法是,平时和业主多沟通,逢年过节,用条幅表达对业主的祝福,每年还要在小区举行至少两次互动活动。“让业主真正有回家的感觉。”(记者 邹前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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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张慧鑫】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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