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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明年1月1日起实施

2010年12月30日 10:31 来源:长江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昨天,我市召开《武汉市物业管理条例》宣传动员大会,该《条例》出台一系列新规定,将于201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

  《条例》规定:交房后一年内未入住,物业费打七折,一年后业主全额承担物业费;小区车位优先满足业主;普通住宅车位租赁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成立业委会门槛降低;房屋主体结构不能随意动;维修资金不能“乱动”;住宅楼不得开餐馆;物业区内禁止饲养大型犬。(记者马振华 通讯员余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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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林伟】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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