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 首页财经中心房产频道

江苏宝应县:新建住房半年内不得涨价

2010年12月30日 11:30 来源:新华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宝应县近日出台新规,明年该县新建的普通商品房,原则上半年内不得提高备案预售价格。

  明年起,宝应县所有新建普通商品住房均实行预售价格备案制度,销售企业必须在醒目位置标明经物价部门同意备案的价格,同时向购房者明示每套商品住房的区位、面积、价格、附属房、阁楼价格及最终每套房屋总价等。备案价格原则上半年内不得提高,特殊情况,一次性涨幅不得超过5%且须经物价部门核准。 (张 晨)

参与互动(0)
【编辑:林伟】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