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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妇联建议:降低流动妇女申请廉租房门槛

2011年03月15日 08:41 来源:中国青年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在一间不足5平方米、看守公厕的小屋里,一位年轻的母亲正在炒菜,她的两个小女儿挤坐在一张1米宽的小床上看电视。这一幕,让5岁男孩皮皮深感好奇,他不解地问:“妈妈,她们为什么住在厕所里?”

  皮皮的妈妈于杰(化名)是昆明一城乡接合部的社区工作者,儿子的问题,让她意识到,一些妇女已成为失地农民及流动人口中最弱势的群体。“城市化的快速发展,促使许多妇女从传统农耕及低技术含量的生计模式转变到现代生计模式,但是由于社会保障不足,妇女家庭养育子女和劳务负担较重,加剧了就业和经济方面的困难。”于杰说,“根据我们的调查,昆明市流动妇女的家庭居住面积平均仅为4.5平方米,远远低于昆明市人均12平方米的住房保障标准。其中有近40%的家庭需要付费使用社区内的公共厕所,生活极为不方便。不少弱势妇女对当下的生活不满意。”

  云南省妇联不久前完成的一项调查显示,目前,云南流动妇女总体就业率不高,经济收入水平较低,就业缺乏保障。在接受调查的妇女中,有38%的流动妇女未能就业,31%的流动妇女每月收入在500元以下,80%的打工妇女没有签订劳动合同,85%的妇女没有购买社会保险。失地妇女最担心的是拆迁补偿和安置问题。

  调查显示,近90%的妇女学历在初中以下,技术技能缺乏。虽然有近50%的妇女希望获得国家提供的就业创业政策扶持,但超过70%的弱势妇女对国家小额信贷政策及就业扶持贷款缺乏了解。对此,云南省妇联副主席和红梅忧虑地指出:“由于资源投入不足,街道和社区居委会承当的行政任务繁重,加之社会组织发育程度低,缺乏有效的途径和组织手段做好政策信息的传递,使得妇女在提高自身素质和应对社会变化方面面临困境。”

  令人担忧的是,目前,流动妇女家庭的子女教育面临着诸多困境。由于上公办学校困难,这些孩子的辍学率高达13.5%;失地妇女家庭子女学业成绩较差,辍学率达7.7%;低保户家庭孩子上学费用困难,孩子心理健康辅导需求较大。

  调查还显示,有近21.7%的妇女在家或附近小诊所分娩,妇女和婴儿的生命健康有较大风险。失地妇女在医疗保险待遇方面还没有完全实现市民化待遇,医疗保险程序复杂;低保户家庭妇女患病的较多,医疗费用负担重。

  不容忽视的是,流动妇女遭遇家庭暴力问题较为突出。20%的流动妇女遭受过家庭暴力和威胁。失地妇女家庭中有13%的男性有酗酒行为,18.7%的男性有赌博行为。不少失地妇女的家庭都面临着夫妻矛盾和亲子关系紧张的冲击,亲子关系培训需求较大。由于失去公共活动设施严重不足,使得社区妇女精神文化生活缺失。超过30%的弱势妇女对当下的生活不满意,近55%的妇女对未来生活缺乏信心。

  为此,云南省妇联建议,政府在出台普惠型的社会政策外,还要针对弱势妇女制定特惠型政策。由于弱势妇女多以擦皮鞋、摆地摊、收废品等为谋生方式,应考虑制定相应政策使这些谋生方式纳入规范化管理。制定更加人性化的廉租房政策,降低流动妇女申请廉租房的门槛,在城中村改造中保留一定数量的城中村社区,为流动妇女家庭提供稳定的房源保障。出台多元化的城中村改造方案,在局部拆迁的基础上,重点针对社区的地下水道治理、公共设施改进、危房改造、灯光照明及社区绿化方面进行重新规划和设计。积极发挥妇联组织的作用,以妇联组织参与公共服务为切入点,培育和扶持社会公益组织,探索社区公共服务模式改革。鉴于社区内就业更符合流动妇女和失地、低保妇女的特点,可以发展社区公共服务及家庭服务行业如幼儿照顾、老人照顾及长期病患者照顾行业方面,充分发挥社会工作专业机构协调资源能力较强的优势,协助社区居民创办社会企业,探索社区就业新思路;同时,还可探索社会工作、政府购买、项目运行的模式,建立妇女+社工+义工队伍,承接政府转移的部分服务职能。采取政府倾斜、社团承办、配置工作资源的方式,支持妇联组织发挥优势,拓展社会服务工作。(记者 张文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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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林伟】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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