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对“保障性住房”发力 可解决房价过高问题——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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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对“保障性住房”发力 可解决房价过高问题
2010年03月11日 08:15 来源:金融时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继续大规模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列在了“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措施的首位,并提出中央拟安排保障性住房专项补助资金632亿元,比上年增加81亿元。建设保障性住房300万套,各类棚户区改造住房280万套。

  632亿元使2010年成为国家对保障性住房投入最多的一年。但国家对“保障性住房”发力并不是从今年开始的,在2009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就提出,中央财政拟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493亿元,加大对廉租房建设和棚户区改造的投资支持力度。

  一份由中国科学院近期发布的《2009-2010年中国住房发展报告》即《住房绿皮书》中就提到2008年、2009年我国的保障性住房建设力度在不断加大。

  今年年初,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要求,对于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的城市,要切实增加限价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供应。

  那么加大保障性住房是否可以解决目前我国部分地区房价过高的问题?

  致公党中央对这一问题作出了肯定的回答,在其提交的提案中指出:保障性住房供给严重不足,是造成商品房价格接连攀升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调整和完善土地供应结构,加大保障性住房在房地产市场中的比例,是解决我国当前房地产市场问题的关键。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大学社会科学部主任厉以宁教授也认为,主要是房产总量供小于求,特别是一些可让中低收入者购买的房产比较少。他认为房产供应可分为三个层次:一是对低收入者供应廉租房;二是让中等收入的人买经济适用房,对于这部分房产,不能完全靠市场去调节;三是对于高收入者,可以提供完全市场化、居住品质更高的高价商品房。

  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马淑洁认为,楼市调控的另一个关键就是要保证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需求。她建议,对于每年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的供应量,应通过立法的形式加以规定,使之能得到法律保障。各地有关部门应根据当地人口数量、收入状况、实际需求,按一定比例作出年度规划,把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上升到法律层面来实行。

  然而,保障性住房项目计划完成缓慢,覆盖面过窄、供应量有限等仍然受到社会各界关注。

  全国政协委员、百步亭集团董事局主席茅永红认为,为什么我国的保障性住房建设进程比较缓慢,因为地方政府很穷,没有多少钱盖经济适用房,上面制定了廉租房计划,但是下面还是执行差,都是公共财力达不到的原因。他认为,保障性住房建设要靠政府和市场合力解决。

  同时,马淑洁代表也指出了当前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她认为,现在一些地方的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虽然质量不错,但由于地理位置过于偏僻,导致实用性较差。解决了这个问题,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才能真正发挥它们满足低收入群体住房需求的效用。记者杨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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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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