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严禁推销小产权房 销售所得款属于非法所得——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房产新闻
    广州严禁推销小产权房 销售所得款属于非法所得
2009年06月17日 11:0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社广州六月十七日电 (记者 陈建)记者今天从广州市国土房管局获悉,针对近期广州市个别区域重现推销“小产权房”的现象,该局发出《关于不要购买“小产权房”的公告》,再下重拳以阻吓再度红火起来的小产权房买卖。

  广州市房管局明确表示,小产权房销售既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也扰乱了房地产市场秩序。该局已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该违法销售行为进行查处。在今年四月对一个违规销售的小产权房楼盘太和楼盘进行查处,并在媒体曝光。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房地产中介管理所所长史小明提醒市民,不要抱有任何侥幸心理去购买“小产权房”,购买“小产权房”将无法办理房屋产权登记,不能享有依法保障的不动产权;这类房屋所谓的“集资房合建协议”、“律师公证合同”等不具有法律效力,不受法律保护。

  他还表示,小产权房销售并不合法,其销售所得款属于非法所得,所以小产权房买卖一经查证,市民买小产权房的房款会作为非法所得款项被没收,不会退还给买房人。

  同时,“小产权房”因没有经过规划、土地、建设等部门的审批,在房屋质量、配套设施、物业管理、水电等方面都可能存在问题,会给购买者的生活安全带来种种隐患。部分小产权房还有可能涉及违法用地的问题,将会被拆除。他提醒市民不要购买任何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产权状况不清晰的房屋。(完)

【编辑:高雪松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