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转让营业税将不再优惠 部分卖房者开始降价——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房产新闻
    住房转让营业税将不再优惠 部分卖房者开始降价
2009年12月11日 15:00 来源:东南网-海峡导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周三,国务院常务会议出台的有关“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征免时限由2年恢复到5年,其他住房消费政策继续实施”的规定,使房产优惠政策是否延续的“靴子”终于落地。昨日,记者走访厦门多家房产中介发现,已有卖房者主动表示愿降低房价。

  突击购房潮难再现

  “刚有几个卖房者打来电话,主动调价了。”浦厦房产总经理叶新华昨日告诉记者,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优惠的终止,意味着那些“房龄”不满5年的二手房再次出售,将增加数万元的交易成本。因此,部分卖房者试图通过降价,赶在优惠政策到期之前出手。

  叶新华表示,目前离2009年结束只剩20天的时间,按以往经验,能否享受营业税减免是以购房合同送交房产局的时间为准,因此,即使是需注销抵押的按揭二手房,抓紧时间办理仍可赶上优惠政策末班车。

  此前两三个月,不少购房者担扰二手房优惠将于年末取消,纷纷抢搭政策“末班车”,导致厦门二手房交易出现量价齐升。那么,“靴子落地”之后,会不会导致厦门二手房交易年底前再现大放量呢?对此,置强房产总经理余永灿认为可能性不大。

  “前两个月的突击购房潮已经基本消化了市场需求,目前的二手房成交量已恢复到正常水平。”余永灿告诉记者,从12月上旬的情况看,部分中介的交易量已经下滑了二至三成。

  “阴阳合同”可能出现

  虽然表示再现突击购房潮的可能不大,但余永灿同时认为,营业税优惠取消对二手房买卖的影响不会太大,因为其他的房地产优惠政策并未取消,如房贷7折利率。

  “而且,如果买卖双方签定‘阴阳合同’的话,则同样可以‘节省’营业税支出。”余永灿说,按照之前的规定,“房龄”不足5年的二手房按5.55%全额缴交营业税(包括附加税),100万元的二手房将增加5.55万元的交易成本。但如买卖双方签80万元的“阴阳合同”,就可“省下”1.11万元的税费。

  能否拉低房价还难说

  在叶新华看来,营业税优惠的取消,直接影响了消费者的购买力,更打击了投机购房者,接下来房价的走势将很不乐观。

  而厦门一房地产商则认为,虽然新政策有助于打击投资炒房,但能否起到降低房价的作用还很难说。“税费的增加可能导致二手房房源供应减少,使更多人转向一手房市场,反而促进房价的上涨。”上述人士认为:一手房的主要买家是改善型需求买家,这部分人看重的主要是价格、环境和房贷政策是否放松,目前这方面的政策尚无变化,所以影响不大。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