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前3000元买房 面临拆迁原房主突然上门要房——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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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年前3000元买房 面临拆迁原房主突然上门要房
2009年12月02日 11:27 来源:南京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编辑同志:

  我是浦口区泰山街道居民,现住在浦口区顶山街道鼓楼街。10年前,因为没房住,我花了3000元钱从邻居赵某手上,买了套公房居住权。现在,这里的房子面临拆迁,赵某竟找上门来,要我立即搬走,要把房子要回去,还否认收过买房子的钱。这房子我都住了10年了,房租、水、电费都是我交的,这套房子已和原房主没有任何关系了,我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办。

  投诉人 龚 某

  调查附记:上月底,记者在浦口区顶山街道鼓楼街104号106室见到了投诉人龚某。这套房子是间老式平房,35.5平方米,房子产权属于浦口区南门房管所,房主只有使用权。

  房主龚某介绍,他老家是扬州江都的,1988年顶了父亲的工职来了南京。因为结婚后房子不够用,他便在1999年6月经邻居介绍,找到当时这套房子的房主赵某。当时得知,赵家住的这间平房是公房,由于赵家另有房住,愿以3000元钱的价格卖给龚某。

  “当时我每月工资只有160元,3000块钱已不是小数目。”龚某说,当时他借了钱,买下了赵某的这间房子。他说,其实,他也知道他买下的只是居住权。当时,他把钱交给赵某后,赵就把租赁证给了龚某,但租赁证上的名字是原房主赵某的,并没有更换。龚某介绍,当时他们是口头交易,没签任何协议,但这一切都有邻居作证。

  今年9月,有公告称,浦口南门地区要拆迁,龚某现在住的公房也属拆迁之列。按照拆迁补偿规定,这套公房拆迁后,房主可获得一套45平方米的安置房。

  没想到的是,拆迁消息出来不久,赵某就以租赁证是自己名字为由,要龚某归还房子。

  “我真没想到赵家人会这样。”龚某对记者说,“当年,我也考虑过把租赁证上的名字变更过来,但当时的变更手续每平方米要花100元左右,所以才没办理。”龚某说,当时妻子没工作,女儿又要上学,家庭负很担重,而且赵家人也称不需要变更,有这么多邻居作证,他也不会反悔的。

  然而,当年给龚某介绍房子的直接证人徐老太太已经去世,但当年借钱给龚某买房的齐女士和周围的几位邻居都表示愿意给龚某作证。

  但记者联系了赵某后,他矢口否认收过龚某的买房钱,并表示当年他只是将房子借给龚某居住,并非是卖给他。如果龚某再不搬出去,他将向法院起诉。对于10月初他带人砸龚家的门窗之事,他称,他是砸自家的门窗,因为这房子是属于他的,不属于龚某的。

  在浦口区房产经营公司南门房管所,房管员邓红星一直负责收取龚某的房租。他表示,这10年来的房租确实是龚某交的。他称,公房这种买卖不少,但只要双方到房管所办理租赁证变更手续就行了。邓红星说,龚某和赵某的情况,在老浦口地区不少,只能走法律途径解决。

  日前,此事经浦口南门派出所民警的几次调解,赵某只答应赔偿龚某装潢费3.5万元。但龚某认为,当年的3000元钱,到现在已是笔不小的数目,而且他还花了不少钱装潢房子。并且,他失去这套房子,他一家人将没地方居住,他会坚决维护自己权益。

  本报记者 孙 琳 陈忠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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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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