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提醒:勿以使用权房价衡量市场价——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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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购房提醒:勿以使用权房价衡量市场价
2009年06月05日 09:51 来源:京华时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近几个月以来,二手房市场持续回暖,客户对于二手房的需求量逐渐放大,尤其是二环内地区。部分中介公司为吸引客户看房,打出低于市场均价五六千的价格来吸引顾客,我爱我家社区专家于立朋表示,这类房屋多为使用权房,无法代表周边市场价格。

  于立朋介绍,以低于市场价5000-6000元/平方米低价格挂牌销售的房屋多是使用权的房子。低价销售的使用权房屋在交易过程中会遇到许多问题,购房人应谨慎选择。

  不同产权的房屋在相邻小区均价差异也会较大。如以西北二环小西天区域为例,小西天附近红联北村和志强园小区的二手房,有部分产权为使用权。目前,该小区二手房市场价为15500-17000元/平方米,而使用权的房屋报价仅11000元/平方米左右。周边其他小区二手房报价都在17000元/平方米以上。

  由此可见,使用权房的对外售价,无法代表整个区域市场二手房均价。由于房屋产权复杂,各种中介公司会以此钻空,误导消费者。购房人切勿受低价房屋的误导,盲目购房,以免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

【编辑:位宇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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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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