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答疑:赠房给已婚儿子如无约定媳妇也有份——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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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答疑:赠房给已婚儿子如无约定媳妇也有份
2010年04月22日 14:38 来源:山西法制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黄河律师:

  我跟老伴打算用积蓄给儿子买套房子,房产证上就写他一个人的名字。但考虑到儿子已经结婚了,想请教律师,万一以后他们小夫妻要闹离婚,我们送的这套房子要不要分割?读者:老 岳

  老 岳:

  这是一种赠与行为,如果你们没有明确仅赠与儿子一方,则该房产属于他们夫妻的共同财产,日后如果离婚,儿媳有权要求分割。相关法律条文对这类赠与行为有具体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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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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