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个人房贷政策未做调整 严格执行现有政策——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房产新闻
    北京个人房贷政策未做调整 严格执行现有政策
2009年11月04日 10:01 来源:北京青年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近期,有关“个人房贷要取消优惠政策”、“二套房贷利率统一上浮10%”的消息在全国传得沸沸扬扬。然而记者从权威部门了解到,北京的个人房贷政策并没有任何变化。无论是监管机构还是商业银行都表示会严格执行现有的房贷政策。

  最近不少媒体报道,二套房贷利率将统一上浮10%,原有的优惠政策都将取消。不过昨天北京监管部门和一些银行的有关负责人都对记者否认了这些传闻。一家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现在申请二套房贷最多可以享受到基准利率7折的优惠,但首付必须四成以上,这一条没有任何商量余地。而另一家银行某支行的有关人士则告诉记者,他们对二套房贷的利率一直执行基准利率1.1倍的标准,并不是最近才调整的。

  事实上,二套房贷的政策一直坚持是首付必须四成以上,利率由商业银行自己按风险定价的原则,所以不存在统一上浮10%的要求。今年7月底,银监会新闻发言人廖岷重申,对二套房贷款,银监会始终要求商业银行坚持执行40%及以上的首付比例,这一政策从未进行调整。二套房贷政策对于抵制过度的炒房投机行为,维护我国房地产市场稳定,保障广大居民真实首套购房需求具有重要意义,银监会将继续严格执行二套房贷的有关政策不动摇。

  不过业内人士分析指出,政策不变,并不代表商业银行在具体执行时没有调整的弹性。从政策的规定来看,银行在执行房贷政策时有很大的灵活度,可以根据自身经营状况进行调整。比如,首套房贷的利率,政策规定最低可降到基准利率的7折,因为我国的利率政策是贷款利率管下限,存款利率管上限。这并非意味着银行必须给首套房贷的客户7折优惠利率,而是可以给7折,也可以是8折、9折,甚至不打折,但如果打了6折就是明显地违背政策。而二套房贷利率,在坚持首付四成以上的前提下,只要不低于第一套房贷的最优惠利率,也是不违反政策的。

  因此,各银行根据自己情况制定不同的房贷执行细则,并在有需要的时候进行调整,并不代表政策的变化。 最近漫天飞的传闻,不排除是某些银行今年的贷款任务已经完成,所以没有动力继续给予客户优惠。毕竟客户的贷款利率打折会拖累银行的净息差收入。一个眼前的例证就是,因为2008年央行的数次降息以及房贷利率降至最低7折,使得银行利差大幅收窄,成为影响今年上半年银行业绩的最主要因素。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