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通知明确二套房贷首付不得低于40%——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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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办公厅通知明确二套房贷首付不得低于40%
2010年01月10日 12:4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房价上涨过快引关注 国务院通知促楼市健康发展(通知全文)

  中新网1月10日电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发布通知要求,对已利用贷款购买住房、又申请购买第二套(含)以上住房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40%,贷款利率严格按照风险定价。

  通知要求,金融机构在继续支持居民首次贷款购买普通自住房的同时,要严格二套住房购房贷款管理,合理引导住房消费,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

  通知还要求,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与非普通住房、首次购房与非首次购房的差别化税收政策。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一律不得给予相关税收优惠。同时,要加快研究完善住房税收政策,引导居民树立合理、节约的住房消费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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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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