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公积金“惠政”今年延续——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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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肥公积金“惠政”今年延续
2010年01月12日 11:02 来源:中安在线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只要还清首套房公积金贷款,仍可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并享受首套房政策。

  去年2月,合肥市对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进行上调:其中,借款人及配偶均按规定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贷款额度由原来的20万元调整为35万元;借款人单方按规定缴存的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25万元。不过,明确规定文件执行期“至2009年12月31日止”。

  时下“大限”已过,合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人士表示,目前职工使用公积金贷款仍延续此前政策。

  对于这两天广受关注的二套房贷,该人士表示,夫妻双方正常缴存公积金的,可以各以夫妻双方的名义使用一次公积金贷款。这意味着,如果夫妻双方都有公积金,只要还清首套公积金贷款,可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胡霞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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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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