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不应该取消首套房贷利率优惠——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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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不应该取消首套房贷利率优惠
2010年04月01日 09:48 来源:新华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记者3月30日获悉,工行、建行已向全国各分行下发通知,进一步收紧首套房按揭贷款利率优惠。从4月1日起,建行首套房贷首付达四成以上利率方可打7折,若首付两成只能打8折;工行首套房贷款首付两成至三成利率8.5折,首付三成以上则利率8折。这意味着工行正式取消了首套房贷利率7折的优惠。(3月31日《京华时报》)

  购买首套房的大多都是自住购房者。部分国有银行取消首套房贷利率优惠,无疑会让房奴们的还贷压力更加沉重,阻止部分欲购房自住者入市,从而不利于这部分民众改善居住条件。党中央国务院多次强调要鼓励扶持民众自住性购房,改善民众居住条件,而部分国有银行这样急着取消首套房贷利率,显然是与中央精神背道而驰的。

  最近一年多来,我国一些城市房价出现疯涨态势,所以中央政府明确提出要采取有效措施遏制房价过快上涨。但是导致房价畸形上涨的主要原因并不是自住性购房需求造成的。中央财经大学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认为,从国家调控房地产的层面来说,对于第一套住房进行提价是不包含在国家调控政策范围之内的,因此,对于首套居住型住房贷款的优惠,无论房市过热与否,银行都应该坚持,而不应轻易取消。

  近段时期,金融监管机构要求收紧银行放贷,包括从严控制发放二套房与多套房贷款,禁止对存在囤地捂盘行为的开发商发放新增贷款等等,这些举措无疑会一定程度上减少银行的利润。在这种情形下,部分国有银行取消首套房贷利率优惠,有堤内损失堤外补的嫌疑。部分国有银行不应该唯经济利益至上,要承担扶持民众改善居住条件的社会责任。

  在当前国家扶持民众改善居住条件与遏制房价过快上涨双重任务并存的情形下,国有银行应当对自住购房与投资购房采取区别性的房贷政策,一方面从严控制二套房与多套房放贷,提高其贷款首付比例与贷款利率,另一方面应通过给予贷款利率优惠等方式扶持民众自住购房,帮助更多的民众实现安居梦想。(魏文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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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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