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银行二套房仍“认贷” 住房查询方式未明确——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房产新闻
    福州银行二套房仍“认贷” 住房查询方式未明确
2010年06月08日 15:57 来源:福州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4日住建部、央行和银监会三部门联合规范二套房认定标准,二套房认定“认房又认贷”。昨日在榕银行人士表示,目前暂未接到具体通知,只有等相关部门进一步细化家庭住房查询方式等细节,银行才好执行新规。

  二套房认定暂时仍“认贷”

  7日记者走访了福州湖东路一带银行网点,发现目前二套房认定暂时仍是“认贷”。一些银行的工作人员表示,已经知道二套房新的认定标准,但目前暂未接到上级通知,如何操作也要等具体细则。

  在榕一家股份制银行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此次二套房认定标准更为明确,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有些地方需要进一步细化。如新规提到:具备查询条件的城市房地产主管部门,应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进行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查询,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关于查询具体办法、方式、费用等均有待于地方相关部门的再次明确。

  据介绍,早前在房管部门可查询住房面积。2007年出台的二套房政策规定,如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当地平均水平,再次向商业银行申请住房贷款的,可比照首套自住房贷款政策执行,但借款人应当提供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据房屋登记信息系统出具的家庭住房总面积查询结果。

  异地贷款买房放宽

  另据了解,此次对于异地贷款买房的规定,实际上比4月份中旬出台的房贷新政有所放宽。4月的房贷新政中规定,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房贷。本次规定符合上述标准的非本地居民申请住房贷款,按第二套(及以上)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执行。

  八县房源暂时无法联网

  对福州而言,目前在榕银行执行的异地标准主要是指福州五区八县以外的地级城市。业内人士表示,目前福州的房屋登记信息系统五城区基本可共享,八县的暂时无法联网。如果福清的客户到福州贷款买房,如何查询也有待明晰,除了可通过福州市区房管部门查询外,是否也得要求当地房管部门另出具一份证明?

  书面诚信保证存在漏洞

  此外,此次二套房新规规定,如因当地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登记查询结果的,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贷款人查实诚信保证不实的,应将其记作不良记录。在榕一银行人士告诉记者,书面诚信保证在国外比较普遍,但在国内需要加以完善。由于外地房屋登记系统部分没有联网,凭书面诚信保证就可能造成核查时的漏洞,使得客户再贷款买房时不会被认定为第二套房。另外,出于同业竞争,银行对于客户提供的书面诚信保证有时可能不会尽责调查。(记者 杨剑峰)

参与互动(0)
【编辑:位宇祥】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