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开放公共租赁房 善政还能做得更好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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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开放公共租赁房 善政还能做得更好
2009年06月20日 09:47 来源:新京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北京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办法》已于6月3日经市委常委会审议原则通过,将于近期修改完善后下发。该办法的最大亮点是,没有北京户籍的刚毕业的大学生和外来务工人员,也可申请公共租赁房。将主要由地方政府出资建立的公共租赁房,跳出户籍的藩篱,允许外来务工人员和刚毕业的大学生租住,这是一个很大的制度突破。

  公共租赁房在新加坡、香港等发达国家和地区,已经成为住房保障制度的主要组成部分,但在中国内地依然是新生事物。中国内地的公共租赁房制度,首倡于温家宝总理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在温总理的报告里,提出要建设包括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和公共租赁房在内的住房保障体系,以保障低收入阶层和“夹心层”的居住权。而且,温总理的报告特别提出,要帮助进城农民工解决住房困难问题。就此而言,北京公共租赁房首次对外地人开放的举动,是对温总理报告的积极回应。

  公共租赁房的供应对象,主要是既买不起经济适用房,又不够廉租房条件的人群,即俗称的“夹心层”。如刚毕业的大学生,大部分外来务工的农民工。对这些人的住房问题,一方面在以前的住房保障体系里属于空白,另一方面受限于有地方福利因素的户籍制度。通过公共租赁房的“开放”政策,淡化户籍因素,将这些建设者纳入北京公共政策的“福利”的范畴,对树立首都善政的形象大有裨益。

  考虑到北京市的流动人口有500多万,目前北京市开工建设的公共租赁房面积也不过50万平米,每年毕业的大学生更是以北京居多,僧多粥少,如何严格审核租住资格,避免政策的套利和寻租就很关键。从全国公共租赁房的租住情况看,在一些城市,公共租赁房非但不抢手,反而屡遭冷遇。究其原因,并非这些“夹心层”不需要公共租赁房,而是一方面公共租赁房的租金有点高,没有明显的政策优势;另一方面,这些公共租赁房的地段偏远,交通不便,出行费用基本抵消了政策的价格优势。

  据介绍,北京市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的定价机制,将遵循“保本微利”原则,结合家庭负担能力,并按照同类地段类似房屋市场租金一定比例下浮,来确定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标准,要比廉租房略高。但具体租金究竟和市场上的租赁房有什么样的区别,暂时不得而知。从北京市规划的公共租赁房的地段看,也的确属于偏远地段,如亦庄开发区、顺义空港园区等。为了避免公共租赁房政策遭遇深圳等地“空转”的尴尬,北京市在公共租赁房的建设地段选择上,应该适当考虑交通因素;同时,在定价原则上,“保本微利”的做法有商榷的余地,“保本”即可,“微利”大可不必。

  如果公共租赁房的租价合理,交通相对便利,实施效果良好,加上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政策的实施,将会对北京市的高房价,起到一定的平抑作用。因为有公共租赁房的保障,刚毕业的大学生和低收入者将不必急于购房,所谓的“刚性需求”将因租赁市场的活跃不攻而破,房价自会回落,而房价的回落又可让享受政策的人减少。这样,房地产市场不仅形成了保障房与商品房合理的布局,也会形成自有住房和租赁房的比例搭配,从而降低房屋的自有率,促使房地产市场回归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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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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