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转租争议暴露经适房尴尬——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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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评:转租争议暴露经适房尴尬
2009年09月10日 18:03 来源:西安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广州调查经适房转租情况,查处了三名转租者,并作出注销登记手续、退回违规所得、退出经适房、五年内不得再次申购的严厉处罚。按理说,一向对经适房腐败丑闻和骗购丑闻深恶痛绝的公众,应该对这种严惩拍手称快的,没想到却根本称快不起来。因为几名转租者虽然违规出租了,但出租理由却沉重得让人心酸,比如一个业主因为家庭贫困只得靠出租经适房来缓解月供压力,自己和家人租住在只有6平方米的破公房里。(9月9日《南方都市报》)

  这是一个公众没有想到的现实。见惯了骗购而对转租经适房非常痛恨的公众,想象着转租者都是欺骗政府欺骗公众,钻制度之空牟取私利,占公共资源的便宜,开着宝马车、家有多处住房,却用假资料骗购经适房,与权力勾结分食经适房福利,然后再转租给穷人牟利。看多了这样的报道,习惯了这样的逻辑,我们已经形成了这样的成见。没有想到,这个转租却是如此的沉重。

  这也是“禁止转租”的制度设计者没有想到的情况。在他们看来,有条件申购经适房的,是那种没有住房买房自住的;将经适房用来出租的,一定是有房住的人,所以转租者是不符合条件的骗购者,故禁止转租——他们没想到还有这种情况,经适房对许多真正符合条件的穷人还是很贵,虽然借钱买下来了,但却还不起月供,只好租出去用租金还月供,而自己租住条件更差的房子。

  可以说,这并非偶然的个案,而是当下经适房制度导致的一个结果。转租引发的道德争议暴露出了经适房制度的尴尬:符合条件的人大多买不起,买得起的人很多不符合条件。

  近来媒体披露过昆明、石家庄、济南、杭州、广州等地每次动辄上千套的经济适用房先后遭遇被“弃购”的尴尬。经适房是一种稀缺资源,许多人会连夜排队竞购,为什么好不容易争取到了购买资格却要放弃呢?因为买不起。经济适用房是政府为解决城市低收入群体住房问题的,然而由于贷款难、首付款高、定价高等诸多原因,许多低收入家庭买不起经济适用房。符合申购条件,但却买不起房,这是经适房政策的悖论。正因为此,许多房子都流到了一些不符合条件的人手中。而勉强买得起的低收入者,只能陷入这种转租供贷的违法境地和另外租房的境地。

  如果不能取消经适房,起码要反省“禁止转租”这个看起来理所当然的禁令了。像这样勉强买下经适房的低收入者,如果不转租的话,拿什么来还贷供房呢? (曹林 作者系媒体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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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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